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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苏省社保卡怎么办理
释义
    网上办理:
    1.个人准备电子照片等信息。
    2.进入江苏社保卡服务网,选择“办卡申请”,点击“办理操作”,填写制卡信息并提交。提交后如需修改,请点击“修改”按钮。
    3.制卡申请提交成功后,办理情况将短信发至您在网站注册的手机号。
    4.申领人携带身份证及网站反馈短信,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卡服务网点,办理合作银行选择等后续业务步骤。
    5.根据回执单领卡。
    现场办理:
    1、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前往市、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填报省卡申请表单,正常制卡周期为35天。领卡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申请网点进行领取。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如单位统一办理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办理人员名单(加盖公章)以及办理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单位领卡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以及办理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不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由法定监护人携带双方有效证件代为办理。申请办卡须提供以下任一种有效证件: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仅限不满16周岁人员使用,且其中的公民身份证件编号须为18位);
    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5、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6、护照。(2020年10月2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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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3: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