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包括如下两种: 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即实施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或者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人; 2、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之日起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有效性当然应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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