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办理出生公证需要的材料: 第一,本人 身份证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 复印件。 第三,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明(居委会或单位盖章,格式: __于_年_月_日出生,父亲是__,母亲是__)。 第四,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第五,需要贴照片的,要2寸无冠彩照4张。 法律客观: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 继承 ; (三)委托、声明、赠与、 遗嘱 ; (四) 财产分割 ; (五)招标 投标 、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 收养 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 公司章程 ; (九)保全 证据 ;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