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吉林市户口迁入条件 |
释义 | 在吉林省内迁移户口的手续条件是,根据满足已经拥有的合法场所,且需要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有经济来的,就可以办理吉林省内户口迁移的手续。带齐个人信息证件和申请书,到吉林省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一、吉林省内户口迁移的手续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吉林省内迁移户口,一般是要有符合合法的固定住所、或者稳定职业和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在吉林省内要办理户口迁移首先要满足几个条件,迁移市民必须由一份固定的单位,且保证有经济来源,而且是市区内有一个固定的住址,这样的话一般都是可以顺利迁移户口的,申请人向派出所提交申请书,还有一些罪名材料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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