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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到女家落户最新政策
释义
    迁移户口流程如下:
    1、男方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夫妻投靠必须提供:
    1、结婚证。
    2、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
    3、投靠人的户籍证明。
    4、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一、如何办理公共户迁移:
    1、由申请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派出所提出申请;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当场受理,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公安机关通知办理迁入手续。
    二、人才落户所需材料: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学历证书;
    2、在当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3、三个月的当地社保证明;
    4、由当地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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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8: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