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产报告令下达后,执行通知书一般从实践的角度来讲没有履行的时间限制。但是执行案件都是有六个月的执行期限,因此被执行人必须在执行案件立案后的六个月内履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的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的需要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的5日内提出。 报告财产令就是强制执行吗 财产报告令不是强制执行。 法院的报告财产令是申请人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之后,法院要求被执行人主动上报个人名下财产情况,以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一种形式。 法院在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的时候,也同时要求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如果不提交报告财产令,或者不如实报告财产情况,会被法院列入不诚信的“黑名单”,会被法院罚款、拘留,会被法院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等。 报告财产令期限 收到法院要求报告财产令通知书以后,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提交书面财产报告之日。被执行人必须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如果不报告,会被法院处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提交书面财产报告之日,其财产情况发生下列变动的,应当将变动情况一并报告:(一)转让、出租财产的;(二)在财产上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的;(三)放弃债权或延长债权清偿期的;(四)支出大额资金的;(五)其他影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实现的财产变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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