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助学贷款申请了可以撤销吗 |
释义 | 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取消,前提是没有签合同,一旦签了合同是没有办法取消的,申贷人必须偿清贷款才可以,通常是先在线注册,注册后要到当地的助学管理中心提交申请,申请通过后会要求与申贷人签合同,在签合同之前都可以取消,具体看您到哪一步了 【1】如果你只是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而还没有到户籍地资助中心进行资料审核及签字预签贷款合同的话,就不需要去取消; 【2】即使你已经“预签”了贷款合同,高校入学时,取消你的贷款合同即可; 【3】如果你的就读高校已经根据你的《受理证明》录入你的学费欠缴金额,则迅速联系户籍地资助中心,提供有效身份确认,告知你想放弃当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中心可取消你的贷款合同。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 (十一)经办银行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纳入正常的贷款管理。 (十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学生每年申请、经办银行每年审批的管理方式。 (十三)经办银行负责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发放金额,其中:用于学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收取标准;用于生活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十四)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须具有经办银行认可的担保,担保人应当与经办银行订立担保合同。 (十五)确实无法提供担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特困生贷款。特困生贷款由学校提出建议,报上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审批后,由经办银行按有关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十六)经办银行核批国家助学贷款,并将已批准发放贷款的学生名单及其所批准的贷款金额反馈相应的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学校,学校上报上级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备案,并配合经办银行加强贷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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