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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不动产抵押登记
释义
    法律分析:(一)、以个人所有房产设定抵押的:
    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
    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书及《共有权保持证》);
    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书”;
    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
    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
    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交公证的“委托书”。
    (二)、以单位所有的房产设定抵押的:
    企业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
    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由银行出具的价值资料;
    经主管部门批准、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
    登记机关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一、土地抵押后怎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房地产设定抵押后,该房地产价值大于抵押担保债权的,其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抵押人应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证》,并应告知有关抵押权人。登记所应按设定抵押权的先后顺序,在《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证》上注记每次抵押情况。
    第十八条:以共有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必须经共有人书面同意;按份共有的,设定抵押应以抵押人所享有的份额为限。
    第十九条:按本规定办理抵押备案登记的,房屋竣工后抵押关系未终止的,抵押当事人应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房地产证》和抵押登记。开发企业应当协助抵押当事人办理有关房地产登记手续。
    第二十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终止的,当事人应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15日内申请办理抵押变更或注销抵押登记。
    需续期的抵押合同,抵押当事人应当在签订续期抵押合同之日起15日内申请办理续期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期满,抵押当事人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续期抵押登记的,抵押登记自行失效。
    二、办房屋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他项权证是按民法典规定,抵押人如提供房屋抵押需到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也就是办理他项权证。如果抵押人是法人,需要提供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双方经办人员的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审批书,房屋评估报告,房屋所有权证,同意抵押的董事会决议,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如果抵押人是自然人,需提供抵押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评估报告、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审批书等资料。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一)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二)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三)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四)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七条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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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20: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