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工商的规定,新注册公司名称3年内不能与旧公司有重复的,除非用另一个名称,否则注销后旧公司名称3年内不能注册的。若能重新注册,税务方面的登记也是全新的。旧公司注销了国税后,地税也要注销。营业执照也要办理注销,若不办理工商年检,过期就由工商局把营业执照吊销。 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一)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三)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四)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