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重大事项: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订立重要合同;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其他。法律同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