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保险合同自由原则,保险公司可以根据风险评估来决定是否为患有贫血的人提供保障性重疾险。同时,根据《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明确保险责任和保险责任免除的情形,对于患有贫血的人,保险公司可能会将贫血列为保险责任免除的情形之一。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当明确保险责任和保险责任免除的情形,合同中有关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标的、投保人、受益人、保险责任免除情形、解除合同和争议处理等条款应当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并书面表达。 《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自由原则。保险公司和投保人、被保险人按照自愿、等价、诚信的原则,依据风险评估、合同类型和合同条款等因素,达成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公司不得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擅自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严格履行与保险合同有关的义务,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不得无故拒绝承保或者理赔。 《保险法》第八十二条:保险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保险合同的约定,致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十二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平等的民事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