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者责任险怎样计算 |
释义 |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的计算是根据保险车辆方的责任进行计算,保险车辆方负全部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100%;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70%;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50%;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30%;无事故责任的,保险人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一、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 1、设定索赔前置条件的保险条款无效; 2、医保范围用药限制条款无效; 3、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车损险条款无效; 4、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条款无效。 二、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是多少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据该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依照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比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交通事故是由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不承担责任; 2、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如何进行赔偿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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