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提交答辩状期间?? |
释义 | 什么是提交答辩状期间??提交答辩状期间就是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这一段时间称为提交答辩状期间。《民事诉讼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涉外案件当事人另有规定)”。该条第2款又规定:“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答辩理由是答辩状的核心部分,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对起诉状中所写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表示意见。如果所诉事实全部不能成立,就全部予以否定;部分不能成立,就部分予以否定,并提出反证来证明符合客观真实的事实,对原告或上诉人进行反驳。二、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一是事实如果有出入,必然会引起适用法律的错误,论证理由可以从简;二是事实没有出入,而原告对实体法条文理解错误,提出不合法要求的,则可依法反驳;三是在程序方面,如果原告起诉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具备引起诉讼发生和进行条件,则可就适用程序法律进行反驳。三、提出答辩主张。在提出事实、法律方面的答辩之后,引出自己的答辩主张,即对起诉状或上诉状中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是完全接受,还是部分接受,明确提出对本案的看法,请求法院驳回起诉或上诉。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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