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外企如何申请商标注册 |
| 释义 |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或者转让商标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中国境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 2.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向中国境内接收人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转让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商标转让受让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中国境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向中国境内接收人送达。 商标法第十八条所称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一、如何保护外贸企业的商标 保护外贸企业的商标的方式: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且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二、商标保护的范围是怎样的 注意商标权的保护范围要比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广泛得多。 1.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2.商标权保护的范围: (1)普通商标权的保护及于类似之商标与类似之商品上。即不得在相同或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经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 (2)驰名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则扩及于所有的产品上均不得使用与该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相类似的标志。即便该驰名商标未在中国注册,其保护范围也及于在类似的产品上不得使用类似的标志。 (3)注册商标也不能被他人用作其厂商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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