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申请优先权要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专利申请优先权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向国外申请优先权的,受理申请人首次申请的外国必须与中国共同参加有优先权规定的国际条约,或者与中国签订双边协议,相互承认优先权,或者承认中国国民在该国享有优先权; 2、申请外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3、申请本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4、申请外国优先权,首次申请必须是外国专利机关受理并给予的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申请能否获得批准,不影响申请优先权的基本条件; 5、申请国家优先权,首次申请必须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并在优先权日正式申请。但是,提出后一个申请。第一次申请已要求外国或者国内优先权,或者授予专利权,或者按照规定分案申请,不能作为申请国内优先权的基本条件; 6、无论是申请外国优先权还是申请国内优先权,都要求后一个申请与前一个申请有相同的主题。后一个申请超过前一个申请主体的,不享有优先权,只能申请共同部分的优先权; 7、合案申请,允许其中一项享有优先权,也允许其分别享有优先权日; 8、申请国内优先权的,可以改变专利申请的类型,其优先权不受影响,只要后一次申请的主体与前一次申请的主题相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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