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官检察官不得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
释义 | 法官检察官不得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检察官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吗? ​不能。在我国,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实施意见》第七条,法官、检察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以下列方式通过律师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一)接受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请托、过问、干预或者插手其他法官、检察官正在办理的案件,为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请托说情、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二)为案件承办法官、检察官私下会见案件辩护、代理律师牵线搭桥; (三)向律师泄露案情、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密的情况; (四)为律师介绍案件,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五)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六)向律师或者其当事人索贿,接受律师或者其当事人贿赂; (七)接受律师吃请、娱乐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安排; (八)非因工作需要且未经批准,擅自参加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举办的讲座、座谈、研讨、培训、论坛、学术交流、开业庆典等活动; (九)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名义接受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输送的相关利益; (十)非因工作需要,为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转递涉案材料; (十一)要求律师支付或者通过律师报销费用; (十二)向律师、律师事务所或者通过律师、律师事务所借用钱款、房屋、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其他财物; (十三)与律师“合作”投资、经商、办企业; (十四)要求安排特定关系人到律师事务所挂名领薪; (十五)借婚丧喜庆等事宜索取或者收受律师的财物; (十六)其他通过律师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不得从事前款所列行为,给予或者帮助法官、检察官牟取不正当利益,许诺提供利益,介绍贿赂,指使、诱导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等向法官、检察官及其近亲属行贿,妨碍司法公正。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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