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摩托车异地转籍过户的办理方法如下: 1、到车辆管理所查验窗口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叫号凭证》; 2、将材料递交于查验窗口,并交验机动车; 3、到选号区等待选号,选号完毕后,到银行付费窗口付牌证费; 4、凭缴费凭证和《号牌领取通知书》到发牌证窗口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材料; 5、办完了机动车的过户以后,办理车辆保险过户,保险过户只需双方与保险公司联系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第十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摩托车异地转籍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原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 2、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3、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4、原始购车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5、购置税完税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