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方式与利息和费用等的偿还顺序 |
释义 | 借款与利息和费用等偿还的顺序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则偿还的顺序按照规定为: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偿还。 一、欠下10万债我该怎么办 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还款即可。如果约定偿还债务的期限到了但是暂时没有能力偿还的,在债务到期之前可以主动与债权人进行协商,约定将债务清偿的日期延后,同时保证延期期间会支付利息,如果约定了利息的,可以按照原先借款合同的利息计算,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签订新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保障债权人的利益,避免债权人向法院起诉。 二、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可以主张偿还利息吗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不可以主张偿还利息。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但如果只是对利息约定不明确的,且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三、企业破产后债务还不上应该如何办 企业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那么当企业破产后,破产人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偿还破产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再行偿还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综上,企业破产后,应当就破产人全部财产偿还债务,不能全部偿还的,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清偿顺序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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