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又结婚了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离婚又结婚了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丢失可到法院及婚姻登记机构查询备案进行补办,不会影响再婚。 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 因此,如果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 2、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婚姻案件,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的,一般会再每审判年度终了时,统一将审判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查。因此,原婚姻登记机关也有法院的裁判文书。 3、离婚协议书丢失可以补办,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使用。 4、只丢失离婚协议书,不影响再婚登记,直接按正常程序办理就可以。如果丢失离婚证,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离婚证,再办理再婚手续。 5、如果当事人丢失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但已经办理了再婚的,现在的婚姻仍合法有效,不会构成重婚。 二、法定离婚的途径有几种 法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这两种方式都可以各自独立地解除夫妻关系。 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双方自领取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 2、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不成协议,一方可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离婚,出具判决书或调解书,双方自判决书生效之日或调解书送达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 以上两种方式,都可以各自独立地解除夫妻关系,协议离婚后,不需要再去法院领取判决书或调解书;同样,在法院领取判决书或调解书后,也不需要再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换句话说,离婚证或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离婚后女方户口还能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还能怎么办呢?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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