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机关使用的文种 |
释义 | 税务机关使用的文种如下: 1、税务事项通知书; 2、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 4、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 5、税务检查通知书; 6、税务处理决定书; 7、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8、行政复议决定书; 9、其他税务文书。 其中税务机关的公文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同时受送达人在收到税务文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文书上所载明的内容,如补缴税费、补申报税费等事项。若受送达人未能按时处理的,则会根据实际情况受到严重的税务处罚。 国家税务机关是领导和组织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关,也是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律,组织税收收入的职能机关。国家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税务的行政管理部门隶属政府行政系统,但与国家权力机关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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