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提取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符合规定的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2、到所在单位,申请出具提取证明; 3、携带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以及其它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单位经办人需携带员工的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中心补打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前提是公积金中心的系统里存有此员工的信息。如果系统里没有此员工的信息,则视同从未提取过,那么就需要重新申请提取,所需材料也跟第一次提取准备的材料相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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