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余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新余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十四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港澳同胞来内地后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港澳同胞无论在香港、澳门或者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均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新余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的办理条件 1、填写完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并提供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大陆居民赴台期间,因所持证件逾期、遗失、扣毁等情形没有有效证件无法入境的,交验本人身份证和逾期的证件,在台湾出生的大陆居民子女返回大陆的,其监护人出具台湾出生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三、新余市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办理的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2、填写中华人民共和中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3、现场缴费并领取证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