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留学生出国需要携带的重要文件如下: 1、备好国外学校录取材料及其它相关材料(国外学校录取材料的翻译复制、办理去向国所需的公证件如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等、按使、领馆要求出具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材料); 2、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开始办理有关手续(在校生向所在学校办理学藉和交费等手续;在职人员向所在单位办理离职和经济关系等手续;无业人员向所在街道、人才中心等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3、到省教育厅进行自费留学资格审核(带户口簿、身份证及国外学校入学通知书去省教育厅领购留学申请表、审核表和有关资料;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并备齐所有材料;将符合要求的表格和应备材料送交省教育厅候审;按规定时间凭身份证去省教育厅领取审核证明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