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积金取过一次,第二次可以与第一次使用相应的资料进行提取,不过提取时必须满足间隔时间、提取次数、提取资格等方面的要求,通常公积金。两次提取不能间隔太短,目前大部分地区间隔时间为一年,公积金提取时要谨慎,因为提取后可能会影响用户办理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