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籍没转走学校如何处理 |
释义 | 学校会保留一段时间,不过人转学一般情况下会把自己的学籍一块转出去,因为转学之后到了新的学校没有学籍就不会有学生的各种信息,包括考试成绩,因为学籍就是学生的身份证,即使原来的学校不注销你的学籍,也不可能学籍还一直在老学校,还是要尽快转到就读的学校去。 一、转学不转学籍不可以。 1、转走的学生和学籍不一致,会影响学生正常毕业或报名参加中考、高考。 2、《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确定了“籍随人走”原则。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3、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4、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 二、学校不转学籍怎么处理 1、可以跟学校主管学籍工作的副校长和教务主任沟通,从而转学籍。 2、沟通无效向市教育局反映或打投诉电话。严格意义上,转学或者外地就学法律意义上是自由的。 3、走法律途径,因为在法律上,转学或者外地就学法律意义上是自由的。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的具体办法;对转学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域内学校转学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转学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