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户口在深圳结婚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基本材料:双方身份证、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红底)、双方有效的户口簿。补充材料:离婚人士提供的离婚证件、丧偶人士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一、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中国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有: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红底合影照片。 二、双方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双方领结婚证需要携带的资料有: 1、双方的户口本及居民身份证; 2、双方需提交3张2寸近期的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双方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已离婚的当事人在申请结婚登记时,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有效的离婚证。 结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1、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结婚的; 2、结婚的年龄符合规定的法定婚龄,即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 3、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 4、双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再婚的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再婚登记需要以下这些材料:1、双方的户口簿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2、双方当事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书。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4、当事人的离婚证、离婚证明或者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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