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感情破裂要离婚,如果我没有证据证明可以起诉吗?法院能判吗?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您想要起诉离婚,无论您是否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您都有到法院起诉的权利,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您无法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或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法院一般会驳回您的诉讼请求,即判决不准予您双方离婚。但是一旦本次起诉后,被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但您能够证明和对方分居又满一年的,到一年后您再次起诉离婚的,符合法定判离标准,法院应当准予您的离婚诉讼请求。
    因此,建议您如果现在还与对方住在一起的话,需要搬出与对方的共同住所,在外租房或是选择其他住房居住,并保留分居的证据,如租房合同、到最新居住地开具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明、或是对方承认你们分居已经满一年的微信、语音记录等。另如果对方有实施家庭暴力、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婚姻过错行为的,建议您可以收集证据,如报警记录、对方承认自己有过错行为的录音、微信记录等,以证明您双方符合法定的判离标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9: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