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但抑郁症是否属于重大疾病需进一步解释。根据《民法典》,一方需如实告知对方,否则对方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撤销申请需在知道或应知撤销事由后一年内提出。 法律分析 一方如果在结婚前患有重大疾病,在婚姻登记前没有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个时间应该是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但是对于抑郁症是否属于“重大疾病”现行法律还没有规定,需要进一步解释。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拓展延伸 抑郁症对婚姻关系的稳定性有何影响? 抑郁症对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可能产生多种影响。首先,抑郁症可能导致患者情绪低落、缺乏积极性和动力,这可能会影响夫妻之间的沟通和互动,加剧夫妻间的矛盾和冲突。其次,抑郁症可能导致患者对婚姻关系失去兴趣和投入,甚至出现社交退缩和孤立行为,使得夫妻间的亲密度和互相支持减弱。此外,抑郁症可能对性生活造成负面影响,如性欲减退或性功能障碍,进一步影响夫妻间的情感和亲密度。然而,要注意的是,抑郁症并不一定会导致婚姻关系的解除,许多夫妻通过理解、支持和专业帮助,克服困难,维持婚姻稳定。因此,对于夫妻双方来说,了解抑郁症的特点、寻求适当的治疗和支持,以及加强沟通和互相理解,对于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至关重要。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在婚姻登记前应如实告知另一方重大疾病,否则另一方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然而,对于抑郁症是否属于重大疾病,现行法律尚未明确规定,需要进一步解释。抑郁症可能对婚姻关系产生多种影响,但并不一定导致婚姻解除。夫妻双方应了解抑郁症特点,寻求适当治疗和支持,加强沟通和理解,以维护婚姻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