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保卡是按月打钱,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 一、社保补缴流程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分地域)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1、先在五险合一软件中做增员(先登记个人信息,然后增员),然后报盘报表。 2、再在网上拿号,到社保中心做。 因单位原因造成参保人员当年一楼几个月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单位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当年补缴业务。 办理时填报报表: 四险:《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医疗保险补缴当年的需要填报以下报表: 《社会保险费补缴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缴费方式及经办时间: 四险:缴费方式为银行托收得为每月5日至12日 缴费方式为支票的为每月5日至15日 缴费方式为现金(每天下午三点前)和刷银行卡的为每月5日至18日 医疗保险缴费方式:与当月月报一起通过银行托收 办理时间:5日至25日 单位需先登陆社保中心收缴业务网上预约取号系统进行预约取号; 持打印出的预约号及材料和包庇哦到社保中心经办大厅一层收缴部,排队办理; 办理完结,持《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原件上加盖经办人名章并返给单位两份; 单位于当日持加盖社保经办人名章的一份《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到社保中心近半大厅二层收缴台进行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