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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印花税需要注意的情况有哪些
释义
    1、不扣除费用
    2、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从高计税贴印花税。
    3、按金额比例贴印花税而未标明金额的,执行国家牌价、市场价计算
    4、凭证以外币记载的,按凭证书立当日汇率。
    5、由于最低面额为1角,1角以上4舍5入。(财产租赁除外),1角以下免纳。印花税的面额:从1角~100元,同人民币,只是没有20元面额的
    6、有些合同签订时无法确认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印花税,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印花税。
    7、应税合同在签订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应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都应贴花。已履行的贴花合同,如所载金额与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就不再办理完税手续。E.g.500万的合同,实际履行了520万。如果没修订就不用补贴花;如果修订了就要补贴花。500万的合同,实际未履行,不可把贴花再揭下来,抵扣别的贴花。
    8、有经营收入的核拨经费单位的营业帐薄,全按5元,如自收自支,应分别帐薄贴花。分支机构:对于上级核拨的资金的帐薄按核拨数万分之5贴花;其他帐薄按5元贴花。上级不核拨资金的,只就其他帐薄贴花按5元。上级单位的资金帐,应按扣除拨付下属单位的资金数后的余额部分,计算贴花。企业发生分立、合并和联营等变更后,凡依法办理法人登记的新企业所设立的资金账簿,应于启用时计税贴花;凡毋需重新进行法人登记的企业原有资金账簿,已贴印花继续有效。
    9、以货换货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者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E.g.100万元的电视换100万元的彩管,按200万万分之3贴花。
    10、施工单位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应按新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所载金额计算应纳税额。
    11、对股票交易收印花税,依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2缴纳印花税。
    12、涉外企业:自1994.01.01开始征印花税,此前的经营活动延续至今的,不补征印花税,但新增的要征税。
    13、国内联运:在结算环节交税(注意:托运方所持的运输结算凭证,应按全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国际货运:外国运输进口的,外国运输企业的凭证免税,托运方所持的运输结算凭证应纳税。国际货运凭证在国外办理的,应在凭证转回我国境内时按规定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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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2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