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6、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