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要落实清楚所购房屋的产权情况,如果是期房,则应核实开发商的资质是否齐全等;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及违约责任等,对重要的事项一定要约定清楚,比如从签订合同到交付房屋与过户完成期间,每一个阶段双方各自应当履行的义务及期限,何时交房,交房过程中如何确保房屋的质量,办理房屋过户时双方应做哪些配合工作,出现违约时的相应救济措施,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