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每月扣的钱用还银行贷款和付应该付的利息,就叫做偿还房贷款本息。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分一次性偿还和部分偿还两种。一次性偿还:一次性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可由银行划转冲抵贷款,也可以凭贷款结清凭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部分偿还:部分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可多次提取公积金,首次提取公积金还贷时间为贷款之日后12个月,两次提取公积金的间隔时间不少于24个月(提取还贷公积金不得提现金,由银行划转冲抵贷款。如为组合贷款,借款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