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启手机的指纹签署功能。在电子合同上按指纹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手机需支持指纹识别功能。若事先在手机上录入了指纹信息,在开启该功能时可直接验证指纹;若未录入指纹信息,则开启该功能时需宽正晌录入指纹信息才可开启。 2、开启指纹签署功能时需先进行人脸认证,以确保身份的真实性。 3、指纹功能开启后将清改设置成为默认签署方式,关闭指纹签署功能时,需在设置页面关闭。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慎锋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