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会保障卡具有下列用途; 1、记录个人社会保障的相关信息; 2、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 3、药店买药; 4、持卡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等其他用途。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四条 社会保障卡按照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原则进行建设。各地发行社会保障卡必须遵循安全性、完整性和公益性的要求,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保证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