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线试运行是否纳税 |
释义 | 法律分析:《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原材料用于生产线调试,无论产出合格产品还是废品,均应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若将原材料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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