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跨国走私调查中,语言和文化差异可能导致信息获取、沟通、协调等方面的困难。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合理应用翻译、文化咨询、跨文化沟通等方法,尊重并理解不同文化习惯和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涉及外国语言、文字或者涉外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可以请翻译、涉外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涉及外国语言的书证、物证,应当当庭指定翻译加以翻译,由翻译签名。 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一条:依法开展对外贸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国策。 4.《联合国禁止贩卖人口和力求消除所有形式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第七条:缔约国应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在其管辖范围内进行的跨国刑事调查和刑事诉讼,包括在语言方面的有效合作。 5.《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第二十二条:根据本公约进行的调查应当遵循使得合适的调查工作可以进行的跨文化方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