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医疗期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即可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民法典超过医疗期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如果超过医疗期仍不能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员工在医疗期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在医疗期间一般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医疗期内的员工,除非员工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超生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超生不可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超生或违反计划生育,是不能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劳动合同法》都有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可否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可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该内容由 林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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