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出租车司机存在乱收费情形的,乘客可以向出租车公司或者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的。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的,由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四十七条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五)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六)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七)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八)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