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确定公章加盖时间? |
释义 | 书写和盖章时间可以通过司法鉴定进行鉴定,误差限定为六个月内。根据《产品质量法》,生产者能证明产品未投入流通、不存在损害缺陷或科技水平无法发现缺陷的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推定有过错责任,如果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可向生产者追偿。 法律分析 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书写和盖章时间是可以鉴定的,按照国家《司法鉴定相关标准目录:物证类》的分类、方法及标准即可,两者误差都限定于六个月内。《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销售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表现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推定销售者对此有过错,并应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向生产者追偿。 拓展延伸 公章加盖时间的确认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确认公章加盖时间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可以通过查看公章上的日期或时间戳来确定加盖时间。其次,可以向相关人员或部门咨询,了解他们对于公章使用的记录或规定。此外,还可以参考与公章相关的文件或合同中的时间线索。需要注意的是,确认公章加盖时间时应注意保护公章的安全性,避免未经授权的使用。同时,应留意公章使用的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的规定,确保合规操作。最后,及时记录公章的使用情况,以便日后查询和追溯。 结语 通过国家司法鉴定相关标准目录,可以在一定范围和程度内鉴定书写和盖章时间,误差限定在六个月内。根据《产品质量法》,生产者能够证明产品未投入流通、投入流通时没有缺陷或科技水平无法发现缺陷的情形,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如能证明无过错,可向生产者追偿。确认公章加盖时间可通过查看公章日期、咨询相关人员或部门、参考文件中的时间线索等方式进行,需注意保护公章安全和合规操作,并及时记录使用情况,以备查询和追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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