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丈夫死后遗产如何分割 |
释义 | 1、二婚男方去世房产归谁二婚男方去世房产归他的法定继承人,他的法定继承人包括他二婚的配偶、所有子女、他的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男方去世之前留有遗嘱约定了房产归谁的,按照遗嘱确定。 2、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的话,配偶、子女、父母三方中的每个人平均分。(如果没有父母的话),房子是共同财产,一半是女方的,剩下的一半就是女方、女方儿子、男方孩子三人平分。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民法典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二、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一起拥有的产业规模作出了规则,即夫妻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拥有: (1)薪酬、奖金,指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一方或两边的薪酬、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方针性收入、补助; (2)出产、运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边从事出产、运营的收益; (3)常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边具有的常识产权的收益; (4)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是指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一方或两边因承继遗产和承受赠与所得的产业。关于承继遗产的所得,指的是产业权力的获得,而不是对产业的实践占有。即便婚姻联系停止前并未实践占有,但只需承继产生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所承继的产业也是夫妻同有资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则的在外; (5)其他应当归一起拥有的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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