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商务领域计算机犯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
释义 | 电子商务领域计算机犯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内部人员犯罪可能性大。电子商务系统通常具有较好的安全性,而且随着信息安全技术的发展和管理的完善,电子商务将会更加安全,外部人员单凭计算机技术破解电子商务安全防护措施比较困难。而电子商务系统内部人员实施犯罪,成功的可能性就要大得多,如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窃取秘密信息后而实施犯罪。另外,电子商务内部管理着数额极为庞大的社会财富,如果技术防范欠缺,管理疏漏,有些人可能铤而走险,实施犯罪。 2.犯罪高智能性。能够顺利完成犯罪的人大都具有精湛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有的甚至是网络技术和安全技术的专家。 3.共同犯罪居多。电子商务是多个社会部门分工协作组成的严密体系,单个人实施犯罪是很困难的,多个部门的内部人员相勾结,或者电子商务系统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相勾结作案,完成犯罪的可能性较大。 4.犯罪隐蔽性强。因特网虚拟空间的特性,决定电子商务犯罪的隐蔽性和较高的犯罪黑数。原因有三:一是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处理的速度快,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被快速的计算机信息处理所掩盖,犯罪行为不容易被发觉;二是行为人大多是内部人员,容易销毁作案痕迹;三是由于公众对电子商务安全性存在疑虑,对于已发案件,有些单位担心报案会影响自己安全经营的信誉而隐匿不报。 5.社会危害性大。一次恶劣的电子商务领域的计算机犯罪就可能给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此外,这类犯罪的隐蔽性强,多次犯罪累计造成的社会危害可能达到十分严重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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