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项目的招标可分为哪三种方式 |
释义 | 工程项目招标有三种招标方式,分别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工程项目招标的程序是由项目招标委员会的组成、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制定标底、公开招标等等。 工程项目招标有几种招标方式 工程项目招标有三种招标方式,分别是公开招标以及邀请招标、议标,这三种工程招标方式有些区别。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招标中投标单位的数量不受限制,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承包商都可自愿参加。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 3.议标 议标是指不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而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人直接邀请某一承包商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后将工程任务委托其完成的招标方式。 工程项目招标程序 工程项目招标程序如下: 1.项目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委员会应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 2.招标公告 在进行招标前,应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发布招标公告。 3.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指对愿意承担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进行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资信等方面的预先审查。 4.制定标底 招标委员会刊登招标广告语,是招标委员会掌握的底牌,是绝对保密的。 5.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委员会通知取得招标资格的投标人或刊登广告知悉投标人索取或购买招标文件。 6.开标 开标是指招标委员会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7.评标与决标 开标以后转入评标阶段。 8.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接到正式的“中标通知书”后,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工程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招标需要哪些前置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手续,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十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内容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十一条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四)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并且其他人承担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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