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凭证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
释义 | 债权凭证制度中的积极作用有提高结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督促被执行人尽早履行义务等。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证明其债权存在并明确未执行的债权数额的书面凭证的制度。 一、什么是代位清偿 代位清偿是指即对被执行人次债务人,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并由人民法院决定,由案外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并承担被执行人法律义务的一种执行制度。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二、追讨个人欠款的法律程序 一、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一种督促程序,目的是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迅速实现。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等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二、申请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急需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三、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风险评估、债务人财产调查、准备诉讼材料到法院立案、诉前财产查封、案件审理、申请执行。 三、关于欠钱打官司程序是怎样的 关于欠钱打官司的程序如下: 1、债权人以双方的欠条或相关书面凭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 2、债权人可以在起诉之前申请财产保全,胜诉之后以保全的财产进行清偿; 3、如果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不履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以生效的裁判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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