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融资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 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财务报表、股权出质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董事会同意决议等资料。 3、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 4、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 5、公司向工商管理机关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质权抵押申请相关材料。 6.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贷款。 7、股权质押贷款的利率、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 一、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如下: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质押登记;2、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质押合同等相关材料;3、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二、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在哪里办理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股权质押登记: (一)股权质押登记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二)股权出质登记的性质和效力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属于政府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范畴。 《民法典》规定,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出质人以股权出质,与质权人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后,质权并不当然设立。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简言之,股权出质登记的直接效力是质权设立。这与动产质权设立的生效要件是不同的,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三)股权出质登记事项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有三项: 1、即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 3、出质股权的数额。 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事项,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人的,是指其法定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姓名; 出质人和质权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是指其登记证书或者合法成立证明上记载的名称,如企业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企业名称、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上记载的事业单位名称等。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事项,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公司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事项,是指质权合同中记载的出质股权财产的数量。 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包括首先到股权质押的登记部门进行登记,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的登记事项包括出质股权的数额,出质股权的公司名称还有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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