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儿童福利机构。或者收养人。收养人必须已经年满三十周岁;2、收养人须无子女;3、收养人须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4、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抚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