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建工程抵押物效力范围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建工程抵押的前提条件是建设项目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还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二)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三)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四)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五)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由此可见,用于抵押的在建工程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表明建设工程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另外为保证在建工程具有可转让的属性,在建工程应达到一定的工程进度才能抵押,一般要求完成工程建设投资总额的2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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