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明确宪法监督的主体和具体职责。中国宪法监督保障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但经常忙于其它事务,没空进行宪法监督审查。学者有建议,在人大常委会内部专门成立这么一个宪法监督保障的机构。还有更激进的,直接设立宪法法院或者有最高法院负责。 2、丰富宪法监督保障的方式。现在主要是书面审查和事前审查,还应该增加具体审查和事后审查。 3、把宪法监督保障真正常态化。 一、宪法监督的机关 1、我国属于代议机关作为宪法监督机关的模式,由1954年宪法确立。 2、在保留全国人大行使宪法监督职权的基础上,1982年宪法授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宪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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