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件搜集共同财产的证据的方法是:搜集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者摘抄;搜集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刷卡凭证,对方银行的存取款凭证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用于备忘的银行账号等;对其房产车辆信息进行查询;对其他可能存在的财产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