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所举报事实按照权属指派相关部门依法查实: (1)属实,则依法成立专案组详查。 (2)不属实,则结案处理。 法律依据:《对于匿名信处理的意见》 第一条 在纪委系统收到的揭发、检举、控告信件中,匿名信约占四分之一。有的省、市占百分之三十,有的高达百分之五十以上。越是反映高级干部的问题,匿名信的比例越大。据中纪委信访室一九八六年一至四月的统计,反映中央党、政、军机关司局级干部问题的来信,匿名信占百分之八十一,反映部、军级干部问题的匿名信占百分之九十三。几年来多次抽查的结果表明,无论匿名信,还是署名信,所反映的问题,属实或基本属实、部分属实的、都占百分之七十以上;反映不实的署名信占百分之二十四左右,匿名信占百分之二十五左右。其中属于诬陷的是极少数,而且诬告信中有匿名,也有署名的。现在正在查处的大案要案,有很大比例是匿名信提供的线索,北京市占百分之四十五,有些省、市百分比还要高。这说明,匿名信也是党员和群众向上反映情况的一个渠道,它提供了不少重要情况。 |